壹、 食品加工職類之技能檢定規範特點如次:
一.「食品加工類各職類共同科目」將從業人員必需瞭解之食品概論、營養知識、食品包裝及標示、工業安全、食品衛生及職業道德等科目列為學科測驗之共同必考科目,佔學科試題比例為20%,另80%為各職類之專業知識試題。
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及衛生習慣等納入各職類術科測驗。
貳、 「烘焙食品」,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要點說明:
一.丙級工作項目分為:
(1)產品分類、(2)原料之選用、(3)產品製作、(4)品質鑑定、(5)烘焙食品之包裝、(6)食品之貯存等六項。
二.術科測驗依產品類別分為:麵包、西點蛋糕、餅乾等三項。術科測驗時應檢者可自行從三項中,任選一項參加術科測驗,檢定合格後,技術士證上註明所選項別之名稱,各單項產品2種或2種以上為原則。
三、 可以部份手工或中小型機具製作成品。
四、 丙級技能檢定規範之對象是從事烘焙食品製作之師傅或工業化生產烘焙食品工廠的作業人員,即一般技術員。